硝普钠属于强效的血管扩张药,可以同时扩张动脉和静脉,降低心脏的前、后负荷,降低心肌耗氧量,立即发挥降压的作用,主要用于一些高血压急症的紧急降压处理。
一、高血压急症概述
高血压急症是指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,在某些诱因作用下,血压突然和明显升高(一般>/mmHg),伴有进行性心、脑、肾等重要靶器官功能不全表现。高血压急症包括高血压脑病,颅内出血如脑出血、蛛网膜下腔出血,脑梗,急性心衰,ACS如不稳定型心绞痛、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梗、ST段抬高型心梗,主动脉夹层,子痫,肾功能不全,嗜铬细胞瘤危象及围术期严重高血压等。
此外,高血压急症还包括以下特殊情况。
①收缩压>mmHg和(或)舒张压>mmHg;
②妊娠期女性或急性肾小球肾炎,血压升高不明显,但危害大。少数患者病情急骤进展,舒张压持续≥mmHg,并伴头痛、视力模糊、眼底出血、渗出、视盘水肿,肾损害突出,持续蛋白尿、血尿与管型尿,称为恶性高血压。
二、硝普钠的使用方法
1.50mg硝普钠溶解于50ml5%葡萄糖溶液中,静脉滴注的速度为10μg/min。根据治疗反应逐渐调整剂量,一般临床最大剂量为μg/min。
2.硝普钠的水溶液不稳定,应现用现配,一般每隔6小时需重新配制。硝普钠见光易分解为铁氰化钠和氰化物,故在滴注过程所用的滴器、滴管均应避光,使用黑布、黑纸或银纸包遮。
3.使用硝普钠时,必须密切监测血压,最好在监护室内进行。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超过48~72小时,须每日测定血浆中的氰化物或硫氰酸盐含量,保持硫氰酸盐不超过μg/ml,氰化物不超过3μmol/ml。建议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硝普钠的时间不超过72小时。另外,使用本品过程中,偶可出现明显耐药性,应将其视为中毒的先兆征象,减慢滴速,即可消失。
4.硝普钠使用不当会出过度降压,因此,在没有动态血压监测的条件下,不建议使用。
三、不良反应
1.硝普钠的毒性反应主要来自于代谢产物氰化物和硫氰酸盐,如果氰化物不能正常转换为硫氰酸盐,则易引起硫氰酸盐中毒。
2.麻醉中控制降压时突然停用本品,尤其在血药浓度较高时突然停用,可能发生反跳性血压升高。
3.以下三种情况容易出现不良反应。
(1)血压下降过快过剧,出现眩晕、大汗、头痛、肌肉颤搐、神经紧张或焦虑、烦躁、胃痛、反射性心动过速或心律不齐,常与静滴给药速度有关,与总量关系不大。
(2)硫氰酸盐中毒或逾量时,可出现运动失调、视力模糊、谵妄、眩晕、头痛、意识丧失、恶心、呕吐、耳鸣、气短。
(3)氰化物中毒或超量时,可出现反射消失、昏迷、心音遥远、低血压、脉搏消失、皮肤粉红色、呼吸浅、瞳孔散大等症状。长期使用会出现硫氰酸盐中毒症状,严重过量可致昏迷、死亡。
(4)皮肤:光敏感与用药疗程及剂量有关,皮肤出现石板蓝样色素沉着,停药后经较长时间(1~2年)才能渐退。其他过敏性皮疹,消退较快,停药即退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老年患者使用时应注意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排泄的影响,老年患者对降压反应也比较敏感,故用量宜酌减。
2.出现下列情况时,应慎用。
(1)脑血管或冠脉供血不足时,对低血压的耐受性减低;
(2)麻醉中控制性降压时,若患者有贫血或低血容量,应先予纠正再给药;
(3)脑病或其他颅内压增高时,扩张脑血管可进一步增高颅内压;
(4)肝功能损害时,使用硝普钠可能加重肝损害;
(5)甲状腺功能过低时,硝普钠的代谢产物硫氰酸盐可抑制碘的摄取和结合,因而可能加重病情;
(6)肺功能不全时,使用硝普钠可能加重低氧血症;
(7)维生素B12缺乏时使用硝普钠,可能使病情加重。
3.代偿性高血压如动静脉分流或主动脉缩窄时禁用硝普钠。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。
总之,临床医生应谨慎用药,密切